为进一步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资源,甲方将所属场地租赁给乙方进行使用,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
山场租赁最长多少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荒山开发主要有哪几种方式?
一、拍卖开发
即将成片荒山一次性作价拍卖.购买方享有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继承和转让。价格根据荒山荒坡的地理位置和山质情况而定,一般每亩(0.0667公顷)10元至50元。公开进行拍卖。买者不分集体、个人,本地、外地一视同仁。购买者按照镇里的统一规划进行开发。
二、股份开发
村组以劳务、山场、房屋、劳动力作股份,部门以资金、技术、物资作股份,结成利益共同体。风险共担,受益后按股分红。
三、联合开发
由村组出山场、劳动力,部门出技术、资金,联合开发,统一管理,两权分离,单独核劝。独立经营,利润分成。
四、租赁开发租赁单位和荒山所有者共同协商租期
租赁期内,所有权不变,经营权归租赁单位,期限530年不等。租赁开发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部门为增加经济收入,租赁一定数量的荒山创办经济实体。另一种是比较富裕的平原无山场村组,到荒山富余的山区村组租赁荒山创办以绿色企业为主的集体企业。主要租赁形式有两种:一是以利抵租共同开发。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劳力,统一到有荒山地区开办绿色企业基地。对基地实行“二八”分成,20%作为山本费交给所在村经营,80%的面积由镇统一经营管理。二是出钱租山,借山开发。即平原村到荒山村租取一定面积的荒山,每亩付给20~50元的山本费,自己组织劳力经营,收益归己。
五、承包开发
由村组和部门双方协商,按承包面积和项目缴纳承包费,经营管理权归承包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期一般为510年。
六、补偿开发
主要是指部分欠县直部门款项又无力归还的村组,划出部分荒山给有关部门,用以充抵和补偿所欠债务。
七、扶贫开发
主要是指政府部门利用扶贫资金,集中力量对某个贫困区域进行重点开发。变给钱给物救济生活为扶持发展“造血”项目,如建林、茶、果、药、桑基地等。
八、外资开发
从沿海地区和国外吸引外资,开发荒山发展种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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