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晨读宪法活动观后感,“乘着宪法的翅膀,我们一同飞翔。”全体师生手捧宪法,大声朗读了宪法的部分章节和条例,共同感受宪法的伟大力量,把宪法更多地融入生活当中。
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
晨读宪法活动观后感范文
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对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和理解。想要去研究一个事物,首先要明白这个事物的概念及本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
我们要做一个学宪法、守法律、做合格的好公民。“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目标,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后来又进一步阐明“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并把“依法执政”纳入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中。而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根基。宪法具有指引作用,指引作用是所有法律规范都共同具有的作用,它是指法律规范对人们的行为起到的导向、引路作用。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当然具有指引作用。但宪法的地位和内容,却决定了宪法的指引作用具有自身的特点:
第一,就指引的行为主体而言,它既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也包括公民个人。也就是说宪法同时指引着国家行为和公民的个人行为。宪法不仅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国策以及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而且还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
义务。这些规定即为国家和公民提供了行动指南。
第二,就指引的范围来说,它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宪法规定的内容并不只是国家生活的某一个方面或者某几个方面,而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旦然在规定的详略或者抽象程度上会存在差异,但无不可以在宪法中找到原则、精神。因此.宪法指引的领域非常广泛。
宪法还具有评价作用,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行为怎样,总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价。只有通过评价,才能判断其行为的价值和效果。宪法其评价作用具有鲜明的特色:第一,宪法评价具有广泛性。如前所述,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也就是说,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主要方面,都能在宪法中找到评价的依据和标准,而其他法律则不可能。
第二,宪法评价具有集中性。既然宪法集中表现统治阶级意志,是统治阶级管理国家和社会最基本的依据.那么宪法评价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综合评价。
第三,宪法评价具有最高性。宪法是母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以它为依据,一切机关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以它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因此.宪法的评价具有至高无上性。同时,宪法不仅是评价人们社会行为的标准,而且它还具有宣传作用,它对于提高公民的思想意识,特别是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比如我国现行宪法的序言,通过总结我国近百年来的历史,特别是20世纪所发生的四件大事,对于人们正确认识历史,深刻理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必要性就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宪法最好是公允且深入地了解和剔择人间共同的宪法哲理,努力感受、观察、理解和表达此时此地最根本的宪法难题和政法环境;分析性和创造性地运用宪法学概念,从历史和当下的政治实践的常与变、苦与乐、经验和教训中,挖掘、提炼和发挥规范性资源,以缓解或化解此根本性难题.如此一来,宪法才可获得实在的经验基础,才可获得厚重的历史正当性,才可兼具解释和批判的效能。
国家宪法日活动总结
2017年的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2017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我校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在教体系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一部署,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全面开展。
在2017年12月5日活动当天,学校各部门、各班主任都以《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如实地开展了各项活动,全校师生在本次活动当中受益匪浅,知道宪法作为国家要本大法的重要性,知道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根本意义。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我校历来重视对师生法制精神的培养,在宪法宣传日的活动中,全校有重点地开展了系列活动,具体活动内容有:
1.举行升国旗仪式。在12月5日上午举行一次专门的升国旗仪式,由少先大队辅导员向师生介绍关于宪法、国旗的相关规定。
2.上一节宪法教育课。11月28日-12月2日的班会课围绕今年的宪法学习日主题,以专题教育、社会实践、班队活动、远程学习等形式组织学生集体学习宪法和其他法律知识,使学生懂得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学会自立自强,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
我保护意识。
3.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校园”活动。根据学生年龄特点,采取多种教育方式,开展喜闻乐见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班会、国旗下讲话、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普法专题宣传教育。
总之,我校对"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始终能够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措施到位,使宪法教育工作真正成为我校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做好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为促进学生地健康成长,继续做出我们最大地努力,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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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今天一早,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郑富芝来到北京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一字一句带领现场中小学生朗读宪法部分章节。全国各省(区、市)的32个分会场、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连接的全国10万余所中小学共计数千万中小学生观看直播并同步开展晨读活动。今天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续第四年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
郑富芝在讲话中指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是每位公民的义务。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师生,更是加强宪法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的重要群体和重要阵地。他强调,抓好宪法教育,要强化宪法权威,以培养宪法意识为核心;要注重系统施教,将宪法知识贯通各学段各学科;要加强实践渗透,使宪法有机融入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要创新方式方法,不断丰富宪法教育的形式与内容,不断推动宪法教育取得新成果,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晨读活动中,学生们还演唱了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组织谱写创作的歌曲《宪法伴我们成长》,观看了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全国总决赛获奖选手展演。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法部法制宣传司、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北京市教委、北京外国语大学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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