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竞赛活动试题及答案拥有最新的真题及答案,还有详细的解析,对每一个组别的学员都有详细的安排,对于想要去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加这次知识竞赛活动的朋友千万不要错过。
2017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竞赛活动试题及答案摘录
第一部分 单选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四个选项中只有一 个是正确答案)
1、我国现行《宪法》是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 ( )年通过的 A 1954 B 1975 C 1978 D 1982
2、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其以宪法为统帅 B 其以宪法、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诉讼法等七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 C 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 构成 D 其在2011年已经形成
3、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 ) A 工人阶级 B 人民 C 全体公民 D 无产阶级政党
4、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根据法制宣 传教育工作安排,在每年( )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和( )全 国法制宣传日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A 4月、12月4日 B 7月、12月4日 C 4月、1月24日 D 7月、1月24日
5、我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 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 )国家和集体财产。 A 侵占或者买卖 B 买卖或者出租 C 买卖或者出租 D 侵占或者破坏
6、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项规定体现我国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 ) A 一致性 B 矛盾性 C 对立性 D 排斥性
7、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 B 国家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组织与国外宗教组织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 C 信教群众可以在任何场所开展宗教活动 D 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8、 《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宗教教职人员带培宗教学徒的,应当由宗教团体提出申请,经( )同意,报( )批准。 A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地州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B 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地州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C 地州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D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是( ) A 罢工权 B 平等权 C 出版自由 D 受教育权
10、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 ) A 党政机关的支配 B 其他社会团体的支配 C 外国势力的支配 D 任何人的支配
11、关于新疆宗教极端势力的主要特点,以下选项错误的是( ) A 行动上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B 思想上的极端排他性和狂热性 C 政治上赤裸裸的反政府色彩 D 手段上强烈的恐怖主义色彩
2017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竞赛活动规则
1.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教育部成立领导小组和活动组委会,统筹领导全国活动的开展。各地要将此次活动作为“七五普法”开局的一项重要普法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组织实施方案,抓紧时间、尽快部署,保证各级各类学校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此次活动。
2.提供条件保障。教育部将设立专项经费支持此项活动。根据各地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工作需要,将给予有关省(区、市)一定的经费支持。各地也应当在普法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和学校开展好此项活动。
3.要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4.利用好网络支持平台。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为活动提供网络资源和技术支持,发布活动具体细则和范例。各地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组织开展活动,提高活动的效率和实施效果。
各地在组织开展活动中的有关问题与需求,请及时与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司)沟通、联系。
首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结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我省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推动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进各地各校广泛开展宪法教育,丰富教育形式,深化2016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2016〕40号)要求,省教育厅举办了首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各地各校精心部署、广泛动员,广大学生踊跃参加,在全省教育系统掀起学宪法讲宪法的热潮。
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校认真开展活动遴选工作,先后共有70多万学生参与,选拔推荐了132个参赛作品。经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初审,共有24个作品入围教育部首届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江西赛区)决赛。经过紧张热烈的比赛,共评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高校组特等奖各1名,一等奖各5名,二等奖各10名左右、三等奖各20名左右。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选手的指导老师获得优秀指导老师奖。现将获奖名单予以通报,各组别获奖名单详见附件。
我省各组别特等奖获得者于2016年12月代表江西省参加了教育部首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总决赛。江西省教育厅荣获优秀组织奖。江西代表队周亚菲(江西育华学校初一学生)经过晋级赛、半决赛、总决赛,最终获初中组亚军,荣获特等奖和最佳应变奖;刘星老师荣获杰出指导老师奖。江西代表队其他三名选手苏琪然(小学组全国第十二名 上饶一小)、曾雨珊(高中组全国第十名 赣南师大附中)、凌子怡(高校组全国第九名 南昌师专)荣获二等奖;指导教师温清、龙春霞、吴志群获优秀指导老师奖(获奖名单可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www.qspfw.edu.cn查看)。
希望获奖的选手们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楷模。希望各地各校积极利用此次活动契机,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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