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单一窗口app是由苏州工业园区物流信息平台有限公司打造的手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主要为用户提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数据化,电子合自动化申报,欢迎对此有需要的用户下载使用!
实现海关、国检、税务、外管、商务、公安、工商、食药监等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在一个其上实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数据的无纸化、电子化和自动化申报与管理。
1.一个标准
各类型企业单位在单一窗口上提交的单证、电子数据格式及种类等,采用统一标准规范
2.一点接入
各类企业一次性单一窗口提供相应的单证和数据,由单一窗口统一受理
3.政企共赢
为相关监管部门、地方政府以及各类企业提供备案管理、电商信用、风险预警、智能物流等服务支持
海关业务
根据总署公告〔2014〕56号规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或个人应通过 经海关认可并且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跨境交易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接受海关监管。
电子商务企业需办理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报关手续;个人需办理电子商务进出境物品报关手续。
国检业务
苏州检验检疫机构(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张家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昆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常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太仓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吴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承担辖区内跨境电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辖区内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电商企业需在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活动前,完成企业备案、产品备案和清单申报工作,备案申请提交、审核及结果反馈全部在线进行, 所有涉及的材料均以电子化形式提交,在完成企业备案和商品备案后,可根据国检数据申报要求实施产品清单申报。
存放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海关监管场所的经营人,应向海关办理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备案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
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支付企业、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 物流企业等,应按照规定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适时向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
国税业务
1、新办出口企业根据“三证合一”有关要求,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由所属地外经贸部门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 由所属地海关部门办理:海关注册登记证书。
3、 “三证合一”的企业,在所属地主管海关办理电子口岸入网资格后, 由外汇开户银行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应用服务平台用户操作资格。
4、 企业在出口退(免)税首笔申报前,应当通过单一平台,从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中生成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5、 企业发生货物出口后,将相关数据录入申报系统,按照会计规定作销售收入的次月, 按规定通过单一窗口平台的指引进行预申报。
6、 企业自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最后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 收齐有关单证(出口报关单已取消)形成申报退(免)税的电子数据。 通过单一窗口平台的指引进行正式申报。
7、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
8、主管税务机关相关岗位完成审核流程。
9、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完毕后推送至单一窗口平台发放企业通知,完成出口退免税申报与审批流程。
10、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退税计划,为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
工商业务
为确保中国(苏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经营企业健康良性发展,营造跨境电商良好的交易环境, 与苏州市工商局开展合作,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信用诚信体系,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信用数据库, 为监管部门和相关机构提供各种信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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