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每年的宪法日,小编这里为大家附上宪法日活动视频观后感大全,很多学校都举行观看了宪法日活动视频,而且要求写观后感,共分享了5篇,需要的朋友可以看看。
宪法日活动视频观后感范文分享
宪法活动介绍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更深入地开展宪法宣传工作,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身行为的能力,培养懂法、守法的好学生,让全体学生明确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桐乡市教育局转发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桐乡市石门路学校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1日——12月15日
三、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制校园建设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六个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组织一次校园之声广播
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制校园建设”这一主题,进行《学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校园之声广播,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时间:12月2日中午、12月4日中午(重播)
2、开展一次主题班会
各班级开展一次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制校园建设”为主题的班会课,让学生积极发表自己对法律和法治的理解,讲述身边的法律故事,从学校的规章制度到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广泛讨论法治的内涵,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为学生“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打下坚实的基础。树立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要求:1.一份完整教案;2.一张全体学生(包括班主任)签名纸;3.黑板上写明活动主题:“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制校园建设”。
时间:12月3日班队课
地点:各班教室
参加对象:1—9年级各班
3、举行一次特殊的升旗仪式
学校定于12月4日(星期四)早上,校领导在国旗下进行一次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制校园建设”为主题的讲话并举行中小学生遵纪守法宣誓活动,由学生代表带领全体同学面向国旗庄严宣誓,宣誓完毕进行横幅签字活动。
附宣誓词:我们是新时代的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面对庄严的国旗宣誓:
我宣誓:我决心遵守《宪法》等国家法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坚守社会正义,维护法律尊严,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做一名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宣誓人:
时间:12月4日大课间活动
地点:全体师生操场 参加签字人员司令台前报到
参加宣誓人员:全校师生 参加签字人员:4—9年级(每班4人)
4、观看一次法制宣传片
组织师生观看《为了母亲的微笑》等宣传片,通过鲜活的案例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守法意识。
时间:12月4日12:00——12:40
地点:各班教室
参加对象:1—9年级各班
5、进行一次普法知识竞赛
发放宪法宣传资料,先由5—9年级每班选出2位法律小博士参加全校的普法知识竞赛,分小学组和初中组,成绩突出者,获得学校奖励。
时间:12月12日中午
地点:行政楼四楼大会议室
参加人员:小学组5、6年级每班2人
初中组7—9年级每班2人
6、进行一次黑板报、手抄报评选
(1)在校园内出一期法制教育宣传栏,悬挂法制宣传口号横幅,出一期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制校园建设”为主题的黑板报,加强校园的法制宣传教育。
评比时间:12月15日中午
参加对象:1—4年级各班
(2)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制校园建设”为主题,组织学生开展手抄报活动,各班挑选2幅作品上交政教处进行评比并把优秀作品在学校橱窗展示,进一步巩固学生的法制教育效果。
评比时间:12月15日中午
参加对象:5—9年级各班
五.总结评比工作
根据上述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评比出校级“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优胜班级。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
六.其他
做好报道宣传工作
观后感范文预览
2017国家宪法日晨读观后感一
在我国第二个宪法日到来之际,我们学校举办了“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守法公民”主题教育活动,集体晨读宪法,学习宪法知识。
追朔宪法的历史,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4部宪法,即1949年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后来又以修正案的方式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4次修改。2001年开始,我国将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为重点的广泛的普法活动。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国家宪法日的设定,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自古以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正所谓没有规定不成方圆,无论是上至国家还是下至个人,都应该有一定的规定来约束行为,否则便会出现肆虐张狂的人,吧国泰民安的国家搅得一团糟。
正因为法律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我们高中生就更应该遵守纪律,不应该以身试法,带来严重的后果。
遵守纪律应以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遵纪守法不是一向夸大的号召,不是一纸空文,而应落实到实际的行动中去,切实从细微的小事做起。
“爱护公物”,“不随地吐痰”,“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市民,不摘花草树木”,“保护地球,爱护环境”这些都不是空空的标语,而是要我们以自己为出发点付出实际努力的。随手捡起地上的一张纸屑,拧紧打开的水龙头,为干渴的鲜花浇一点水,这些都是我们中学生力所能及的事,举手之劳,却可以创造出一个更和谐的世界。
作为祖国明天的栋梁,我们要以此次宪法日为契机,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做到遵纪守法。遵纪守法是我们高中生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既是珍爱自己,又是关心别人,更是为了一个更加繁荣昌盛的祖国和一个更加和谐美满的世界。
2017国家宪法日晨读观后感二
谷穗、齿轮、金色的五星,簇拥着国徽下法律的圣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很多地方要用到法律,法律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着不可缺少的角色。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
小时候,爸爸妈妈就在我心里播下了“法”的种子他们告诉我,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和小朋友一起玩时,他们告诉我不能欺负小朋友,要和小朋友互相谦让,一起玩。及至上学以后学校的老师们和爸爸妈妈一样,也告诉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还请来了很多警察叔叔阿姨给我们讲违法乱纪的危害,用活生生的例子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在他们的教育下,我知道了:做坏事不仅仅是要被警察抓起来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做了坏事会给别人也会给自己带来不方便,会影响别人的生活,也会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走向深渊。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也在慢慢长大。在电视报道上,在报刊杂志上,甚至就在我自己的生活中,我看到了,也深深地意识到:遵纪守法应该从小做起,我们应该从小学会在法律的制约下生活。否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而如果触犯了法律,最终后悔的会是自己!
宪法在根本上和宏观上确定着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而宪法确定这些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的最高价值是维护人的尊严,可以说,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都是围绕着如何更好地维护人的尊严而展开的。在这一最高价值指导之下,宪法设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国家机构及其具体运行、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特别是,依照这一最高价值,设定了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一切国家权力均来源于宪法并受制于宪法,宪法不仅控制着整个国家权力,而且国家权力之组成部分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运行和展开,均需遵从宪法的最高价值和由这一最高价值所决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因此,我们所直接体验和观察到的国家权力的运行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运行和展开,都是宪法影响社会生活的具体体现。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只有在维权或违法的时候才能真正的接触到法律法规。在维权时,我们会觉得法律是这样的平易近人又不可或缺,它帮助我们获得了应得的利益,保护了我们。而在违法时,我们又会觉得它是这样的冷酷无情又令人生厌,在很多时候我们对于这样一些框框条条总是无法理解。于是开始质疑,宪法的最高价值真的是为了维护人的尊严吗?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将宪法放在心中,保护公民权利,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2017国家宪法日晨读观后感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
学宪法、守法律、做合格的好公民。在这学期宪法学学习中,我认真学习了宪法知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目标,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党要“依法执政”。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又进一步阐明“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并把“依法执政”纳入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中。而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根基。
对1982年宪法进行的第四次修改是我国宪政史上又一个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次修宪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与讲法制的
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够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修改后的宪法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这次学习活动,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对我以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会继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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