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考试在今明两天就要进行了,相信不少朋友们都参加了这个考试。本站为大家带来了2017司法考试试题卷四真题及答案,有需要的朋友们可点击下载参考。
2017司法考试简介: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于今天和明天在全国统一举行。这是现有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最后一次考试,报名人数达64.9万余人,创历届新高。
为防范替考等作弊行为,全国247个考区实行了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和指纹认证技术,采取人像比对识别等方式进入考场,同时采用考生进场、参考等大数据的实时上传和远程视频监控,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严厉查处涉考违纪违法活动,为广大考生营造了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
大庆、苏州、北海等5个试点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采取计算机化考试,试卷四采取笔试方式。预计今年全国将有5500余人参加机考。
据介绍,此次报考人数达64.9万人,在31个省(区、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共设立249个考区, 21794个考场,是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以来,组织规模最大的一次考试。
司法考试将改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为了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我国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修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下一步,司法行政部门将依据修改后法律和改革相关意见的规定,与最高法、最高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协商,共同研究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2017司法考试试题卷四真题及答案解析预览:
1 某日甲向朋友乙借轿车开车赴宴,乙明知道甲好酒贪杯,驾驶技术不过关,但碍于情面借车给甲。甲在吃饭时遇到多年未见的老同学丙,被丙频频劝酒,甲喝得烂醉仍然开车回家,在行驶过程中醉得不省人事,与驾车的丁相撞,发生交通事故。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 甲和丁的交通事故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B. 甲因为丧失意识,没有过错,故不承担责任、
C. 乙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D. 丙不该劝酒,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在机动车之间为过错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据此可以判定乙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C选项正确。
《侵权责任法》第33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甲应当承担责任。丙劝酒不能预见到未来的后果,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除非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的证据属于新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否则,法院对该证据不组织质证
B.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迟延提交的证据,也可认定为新证据
C. 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属于新证据
D. 在举证期间内,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但未获得一审法院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属于新证据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第1、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另据《民事诉讼法》第139 条关于“新的证据”的规定,A项表述正确,不选。
《民事证据规定通知》第10条就新的证据的认定问题确定了是否客观存在、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标准,据此,B项表述错误,当选;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1条的规定,“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据此,CD选项表述正确。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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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8点30分,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在全国统一开考,考试为期两天。全国共有64.9万余人报名参考,在31个省(区、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共设立249个考区。
考试期间,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张军在北京开展司法考试巡视活动。8点10分,张军部长来到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进行巡视,同时祝福广大考生通过今天的考试,取得最好的成绩,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他们的力量,并表示对考生能够取得好成绩充满信心。
据了解,北京考区报名46958人,同比增长近14.7%,全国及北京报名人数均创下历史新高。其中,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考点是北京考区最大的考点之一,共设65间考场,容纳1950人考生,投入监考员和其他考务工作人员将近150人,共设立10条人像识别系统核查通道,以方便考生快速进场。巡视期间,司法部和北京市有关领导检查考生入场、考务安全系统运行情况,慰问考务保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