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有很多外地务工人员子女留在父母身边读书入学,需要积分才可以入学,那么积分需要预备什么样的条件呢?在这里小编特意为大家带来2017东莞积分入学申请表,欢迎有需要的用户下载使用!
2017东莞积分入学积分方式
父母双方不累计积分,只选取其中一方积分,积分方式见下:
选择以服务地申请父母双方均缴纳社会保险费父母双方在同一镇街服务按总积分。
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取父或母其中一方进行积分。
父母在不同镇街服务以在申请地服务的一方情况进行积分。
父母一方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方情况进行积分。
选择以自有居所所在地申请父母双方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总积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取父或母其中一方进行积分。
父母一方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方情况进行积分。
2017东莞积分入学录取
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将申请材料移交相关部门审核,各相关部门按统一的标准进行审核评分。
申请人的最终积分由积分制入学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计算生成。
各镇街教育部门根据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年级提供的学位名额数及申请人志愿,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各申请人应根据各镇街提供的学位情况,合理填报志愿。
学位安排后,原则上不予以进行学位调剂。
2017东莞积分入学查询
申请人可根据受理回执的时间安排,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http://rlzyj.dg.gov.cn查询个人积分情况。
如申请人对积分有异议,可以在个人积分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受理点提交积分复核。
除审核部门要求外,复核期间不接受申请人补充递交资料,工作人员在申请人已上交的资料中进行复核。
积分公示
6月22日至6月28日,各镇街教育部门向社会公示申请人的积分以及拟录取学生名单。
申请材料
(一)必备资料
1、《东莞市 镇(街道)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表》;
2、申请人的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出生证(申请人未办理身份证的不需提供身份证材料,但需补充提交一份电子照片,用于录入积分制信息系统)。
其中,港澳户籍学生提供《港澳居民身份证》,出生证以及电子照片。
3、申请人家长的材料
(1)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如父母离异无办法提供另一方户籍信息的,需提交离婚证明或离婚协议书);父母是港澳户籍的,只需提供身份证;
(2)积分方(父或母)的《广东省居住证》(父母是港澳户籍的,提供《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3)《东莞市人才入户、积分制入学计划生育情况申报表》;
(4)如果选择以工作地作为申请地的,需提供积分方(父或母)的工作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三选一);如果选择以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作为申请地的,需提供该自有居所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的合同备案。
(二)积分资料
1、相应的积分材料。
根据积分方案的积分项目,结合自身实际,准备积分材料(申请人
要配套阅读东莞教育网http://www.dgjy.net“新莞人子女入学”专栏中相应积分项目的操作指引,了解积分材料要求和评分标准)。
2017年东莞积分入学政策
10个积分项目整合优化为6个积分项目
4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简称《2016积分方案》),近日将正式颁布实施。
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日程安排、申办指引和申请表格等,请有意申请积分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密切留意“东莞教育网”和“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布,按照有关日程安排申请积分入学。
在总结去年积分制入学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的积分方案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行了修订。与《2015年积分方案》相比,今年的积分方案有七方面的调整:
变化1:将“新莞人子女”的称呼统一修改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工作会议精神,将“新莞人子女”的称呼统一修改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变化2:整合优化积分项目体系
将原积分方案中的10个积分项目整合优化为6个积分项目,分别为:“在莞服务年限”、“在莞居住年限”、“在莞缴纳社保年限”、“在莞纳税情况”、“在莞接受教育情况”和“加分”项目。其中,“加分”项目包括“文化程度”、“居所方面”、“科技方面”、“技能竞赛方面”、“在莞参加社会服务”和“计划生育”等6个小项加分。
变化3:删除原积分方案积分项目
回应群众往年反映的“材料多”、“不全面”、“难审核”等热点难点问题,删除了原方案中“高中(中技或中职)及以下学历”、“违法犯罪”等积分项目。
变化4:新增民办学校提供积分入学学位
今年,我市全面实施向民办学校购买积分入学学位政策,部分镇街将按照要求选定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提供一定的民办学位,增加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供给。
变化5:明确积分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增加了“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通过抽签、电脑派位或其他形式进行录取”的内容,进一步明确积分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变化6:调整志愿填报的时间和方式
为了能让申请人更合理地填报志愿学校,今年将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在申请人积分和排名公布之后,并由入围的申请人自行登录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
变化7:进一步修改和补充相应提交的积分材料
对应积分项目修改情况,对附件《2016年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材料一览表》中有关项目的“具体操作”进行对应的修改和补充。
2017东莞积分入学申请材料
一、申请前提条件
1、积分入学对象适用于年满6-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新莞人子女,其父或母须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流动人口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以及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新莞人子女是指其父母双方及本人均为具有我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人员(含香港、澳门户籍适龄学童)。
拥有台湾身份证或外国国籍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童不能参与。
3、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的,必须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4、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新莞人子女,不能申请留级重读。
如发现申请留级重读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已在东莞市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就读的新莞人子女可读至本学段结束;本学段结束后再升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需重新申请及计算积分。
5、符合申请资格的新莞人子女可以向其父母一方服务地或其父母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地(两者任选其一)的镇街新莞人服务部门提出申请,通过积分制方式,入读申请地所在镇街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
6、申请人父母的学历、职称、在莞服务年限、在莞参保年限、在莞居住时间、在莞纳税、在莞参加社会服务等方面情况作为计算积分的依据。
申请条件
1、申请入读的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同时不超过18周岁。具体为:
1)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的,必须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
3)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2、申请入读的随迁子女父或母必须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3、在东莞市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时最少应有1个月或以上缴费记录)
以下情形不纳入积分入学范围
1、拥有台湾身份证或外国国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
2、父母双方是东莞市户籍或“父母一方是东莞市户籍,另一方是非东莞市户籍”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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