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这一项活动非常有意义,比较锻炼青少年对学法用法的认知,这里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知识竞赛答案!有需要的用户欢迎下载阅读!
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介绍
一、竞赛宗旨
本次竞赛活动以“关爱明天、法伴成长”为主题,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和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青少年学法用法知识竞赛的方式,评选出“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模范学生”和“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模范学校”,以此激发广大青少年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幅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学校、社会的法治管理水平,为建设法治长沙、提升长沙文明程度和引领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知识竞赛竞赛时间
2016年9月—12月。
参赛对象
全市范围内小学四年级以上(含)的中、小学在校青少年学生及所有中、小学校。
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知识竞赛参赛方法
比赛分小学、初中、高中3个组同时进行,设“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模范学生”奖30个(每组10个)、“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模范学校”奖15个(每组5个)。
(一)“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模范学生”
(1)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在学校组织下进行网上学法并参加网上学法竞赛;
(2)各组网上学法竞赛个人成绩全市排名前20位的学生在统一的时间地点参加个人书面答题比赛和学法用法征文;
(3)媒体刊发各组网上学法竞赛个人成绩全市排名前20位学生的网上学法竞赛成绩、书面答题比赛成绩、学法用法文章及个人相关资料,发动社会公众进行投票比赛;
(4)综合学生个人网上学法竞赛成绩(30%)、书面答题比赛成绩(50%)和网络投票比赛成绩(20%),评选出“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模范学生”30名(每组10名)进入全市“12.4”国家宪法日庆祝活动颁奖典礼。
(二)“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模范学校”
(1)以学校为单位,采取自愿方式进行竞赛资格网络申报;
(2)各申报学校组织学生进行网上学法并参加网上学法竞赛;
(3)根据网上学法竞赛各学校的学生参与率(40%)和答题平均成绩(60%)综合分,各区县(市)(含高新区)及市教育局分别组织本区域内各组排名第一的学校代表队参加团体现场法律知识抢答赛(每组11支队伍,每队3人);
(4)团体现场法律知识抢答赛决出“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模范学校”15个(每组5个)进入全市“12.4”国家宪法日庆祝活动颁奖典礼。
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知识竞赛竞赛竞赛奖励
(一)对评选(决出)的30名学生和15个学校分别授予“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模范学生”、“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模范学校”称号。
(二)获得“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模范学生”称号的个人及“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模范学校”的团队均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并选派参加由市教育局组织的夏令营活动。
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知识竞赛竞赛竞赛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掀起青少年学法热潮(2016年9月18—9月30日):
1、网上学法。印发活动方案通知,上传网络学法题库,各学校组织发动学生利用暑假进行网上学法;
2、新闻发布。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竞赛活动相关信息,全面启动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
3、法进校园。组织法治人物、法治义工进校园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治体验,引导青少年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浓厚校园法治氛围。
(二)申报参赛阶段:确定学校参赛资格(2016年10月1日—10月15日):
1、开发网站。设计制作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官方网站,开发网上答题系统;
2、资格申报。各学校按组别登陆竞赛活动官方网站,输入所属区县(市)、学校名称、在校学生人数(小学四年级以上)等相关资料,完成参赛资格网络申报。
(三)网络竞赛阶段:选定下轮入围的学校和学生(2016年10月16日—10月31日):
1、网络学法竞赛。各申报学校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学法竞赛,每名参赛学生获得相应分数;
2、选定入围学生。活动组委会根据网上学法竞赛学生个人成绩,选定各组全市排名前20位的学生参加个人书面答题比赛;
3、选定入围学校。各区县(市)(含高新区)及市教育局根据网上学法竞赛各学校的学生参与率(40%)和答题平均成绩(60%)综合分,选定本区域内各组排名第一的学校代表队参加团体现场抢答赛(每组11支队伍,每队3人)。
(四)现场比赛阶段:决出个人书面答题赛成绩和获奖学校(11月1日—11月15日):
1、个人书面答题赛:各组网上学法竞赛个人成绩全市排名前20位的学生,在统一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书面答题比赛和学法用法命题征文活动,取得个人书面答题比赛成绩;
2、团体现场抢答赛:小学、初中、高中各11支学校代表队分组参加团体现场抢答赛,决出“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模范学校”15个(每组5个)。
(五)公众评选阶段:开展公众投票活动并评选出获奖学生(11月16日—11月25日):
1、公众投票。媒体刊发各组网上学法竞赛个人成绩排名全市前20位学生的网上学法竞赛成绩、书面答题比赛成绩、学法用法文章及个人相关资料,同时搭建网络、微信、手机短信、固定电话声讯投票平台,发动社会公众为学生投票;
2、综合评选。综合学生个人网上学法竞赛成绩(30%)、书面答题比赛成绩(50%)和网络投票比赛成绩(20%),评选出“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模范学生”30名(每组10名)。
(六)颁奖典礼阶段:举办庆祝“12.4”国家宪法日暨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知识竞赛颁奖典礼(12月4日):
1、法治文艺节目3-4个(穿插于各环节之中);
2、宪法条文选诵活动;
3、播放VCR,邀请省、市领导为获奖学生和学校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
4、省、市领导讲话;
5、省、市主流媒体随行报道,红网现场直播。
长沙市首届青少年学法用法知识竞赛答案文字摘要
单项选择题:
1、我国将每年的(C)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
A、6月10日 B、9月8日 C、12月4日
2、1982年宪法是新中国的第(C)部宪法。
A、二 B、三 C、四 D、五
3、《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B)。
A、物权 B、人权 C、著作权 D、继承权
4、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B)。
A、民族区域自治 B、单一制 C、联邦制 D、邦联制
5、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C)。
A.社会主义制度 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民主集中制
6、宪法规定,公民在(D)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A、有病 B、丧失劳动能力
C、年老 D、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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