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一直以来补贴和待遇问题都是最被关心的话题,随着政策的开放。更多的补贴可以享受到了。今天东坡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申请表。
补助政策介绍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10月份开始,政府财政将对我省所有符合条件的原民办教师发放专项养老补贴,补贴标准按教师教龄发放,教龄每满1年每人每月可领取养老补贴10元。
在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特殊时期,原民办教师为我省农村基础教育的快速发展曾经作出过积极贡献。为了使原民办教师共享发展成果,经省政府同意,从10月份开始,我省将对符合条件的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
补贴发放对象
凡年满60周岁,1989年12月31日以前,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年的原民办教师,离开教学岗位后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养老补贴。上世纪60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参照本意见解决其养老补贴问题。本意见执行之日起,已超过60周岁者,其之前的年限不再补发养老补贴。此外,纳入计划内退养的民办教师,本方案执行前已死亡的原民办教师,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被开除或辞退的原民办教师不列入发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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