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作为一门公共基础课,重点是基本理论概论、知识。法理学、宪法学,包含了国际法和程序法。今天东坡小编给大家带来法学概论复习资料大全。
法学概论介绍
《法学概论》作为非法律专业的一门公共基础课,在教学的深度和广度上应有别于法律专业的法学课程,教学重点应放在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掌握上。
法学概论基本内容
1 法的基础理论部分,包括法理学和宪法学。法理学部分概要地论述法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和一般规律,例如,法的起源、本质及其历史类型,法律的制定程序,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法的实施等问题;宪法学部分概要地论述了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宪法的基本特征,我国的国家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的国家机构等。
2 实体法部分,概要地论述我国现行各主要部门法律(实体法)的基本内容,包括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和经济法学等。
3 程序法部分,概要地论述我国现行各主要部门法律(程序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和仲裁法学等。
4国际法部分,概要地论述调整国家间关系及涉外民事、经济关系的法律制度的基本知识,包括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等。
法学概论复习资料摘要
第二节 法的渊源和效力
法的(效力)渊源:
法的效力来源,也就是指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即由不同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或法律地位的各种类型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包括制定法、习惯法、国家政策等。
普通法、衡平法、成文法、习惯法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主要渊源是成文法,其中宪法居于主导地位,习惯只有被国家认可后才成为法的一种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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