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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位于昆仑山北麓,塔里木盆地边缘,地处东经79°59′-81°83′,北纬36°30′-39°29′东邻策勒县,南靠昆仑山,西以玉龙喀什河为界与和田县、和田市隔河相望,北伸延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与阿克苏市、阿瓦提县为邻,南北长约337.5公里,东西宽约24.9公里至67.5公里,总面积14287平方公里。
2012年,洛浦县生产总值达到14.97亿元、同比2011年增加10.7%。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5.4亿元,同比2011年增长3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7100万元,同比2011年增长20%。
2013年,洛浦县总人口24.12万人,其中有维吾尔、汉、回、满、哈萨克、蒙古、藏族、羌族、瑶族、彝族、土家族等12个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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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事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与人民身体健康,我县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效益为目标,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各族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
一是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县人民医院自2015年11月24日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按实际进价销售,“零差率”达100%。2016年零差价销售药品2755.89万元,为患者减轻负担413.38万元。
二是规范药品、耗材采购。
加强药剂管理,规范采购、储存、调剂,加强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2016年采购药品品规452种,网上采购药品品规438种,占采购药品品规的96.9%。采购基本药物210种,占采购药品品规的46.5%,非基本药物242种,占采购药品品规的53.5%。
三是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取消药品加成的政策性损失通过财政补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及医院内部自行消化三部分补齐。2016年5月,县人民医院按规定在合理范围调整医疗、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收费价格。门诊诊查类项目价格提高50%(其中:挂号费和门诊诊查费合并为门诊诊查费,不再收取挂号费),住院诊查类项目价格提高40%,检查类项目价格降低10%,化验类项目价格降低10%,治疗类项目价格提高30%,护理类项目价格提高80%,床位费提高35%,手术类项目价格提高20%。
四是突出抓好临床路径试点工作。2016年符合临床路径病例进入临床路径病人602人,完成路径415人,占进路径68.94%,退出路径108人,主要是有其他合并症,影响路径的完成,变异路径79例,变异率13.12%。临床路径试点工作的开展,规范了治疗用药,杜绝了过度检查,减轻了患者患病疼痛和经济负担,缩短了平均住院天数,增加了医院的床位周转率,提高了医疗诊疗水平,增强了医患沟通,明显改善了医患关系,减少了医疗投诉和纠纷。
五是积极探索改革医保支付制度。
积极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乡镇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90%;参合农牧民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新农合目录内的中医民族医药、中医民族医适宜技术服务的费用,可在同等补偿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进入补偿范围核算;我县4家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制定了合作医疗基金监督审计公示制度、逐级转诊与双向转诊制度、核销报账、转院审批等各项制度。
六是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
一是投入485万元对人民医院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全面的升级改造,先后更换和启动了LIS、HIS、PACS、电子病历和临床路径系统,并且实现了与医保、新农合联网;对全院网络设备同步进行更新,增加了合理用药系统、医院感染管理系统、体检系统、财务核算系统、自动办公系统(OA)等;二是扩展网络管理平台新功能,逐步开通自助费用查询系统、门诊检验自助打印系统、门急诊就诊叫号系统、就诊“一卡通”等,并全面投入使用。最终实现了全院网络覆盖,无纸化办公,检查、检验结果共享,提高了医院管理水平和整体服务能力,初步打造出安全、先进的数字化综合医院。
七是狠抓医德医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开展医德医风整顿工作,狠抓医院的管理,持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从患者饮食起居、洗头、洗脸等生活护理做起,保证护理措施落实到位。目前,在县医院13个科室中,共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区7个,覆盖率达到54%,推动医院整体服务品质不断提升。努力做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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